2008-09-02

授權變更

我原本使用創意CC的 姓名標示─非商業性─相同方式分享,後來在因為讀過Copyleft 與 GNU Free Document License 在部落格寫作上的適用性,兼論 Creative Commons 與 Copyleft 的相容性之後,我重新思考到底我自己的授權方式。

非商業性的使用,並且用相同方式分享,這樣限制了文章的可能性和分享為上的精神。所以我把授權方式變更為 姓名標示─相同方式分享!這樣只要是任何人想要使用文章或是程式碼的話,都請自行拿去吧!不過最基本的精神就是,請附上姓名。

使得更多人能夠得到更多的幫助,也使得更多人能夠更容易使用。而且我也在思考,若用GNU Free Documentation License在某方面來說,會不會更好呢?嗯…
謎之聲:你要也考慮到別人會不會用你寫的東西阿 XD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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